中国国家标准《纯粮酿造白酒》(GB/T 20821-2011)是用于规范纯粮酿造白酒生产、质量、卫生、安全等技术要求的国家标准。该标准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自2012年起实施。
一、标准编号
- 标准编号:GB/T 20821-2011
- 标准名称:纯粮酿造白酒
- 发布日期:2011年12月1日
- 实施日期:2012年1月1日
二、标准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纯粮酿造白酒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流程、卫生要求、安全要求、检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储存等技术内容。
三、主要技术要求
1. 术语和定义
- 纯粮酿造白酒:以粮食为原料,经过固态发酵、液态发酵或固液结合发酵工艺,经蒸馏、陈酿、勾调等工艺制成的白酒。
- 纯粮:指仅由粮食(如高粱、小麦、大米、玉米、糯米等)制成,不含其他成分的原料。
2. 产品分类
- 按酒度分为:38°~60°、60°~80°、80°~100°、100°~120°、120°~140°、140°~160°、160°~180°、180°~200°、200°~220°、220°~240°、240°~260°、260°~280°、280°~300°、300°~320°、320°~340°、340°~360°、360°~380°、380°~400°、400°~420°、420°~440°、440°~460°、460°~480°、480°~500°、500°~520°、520°~540°、540°~560°、560°~580°、580°~600°等。
- 按香型分为:浓香型、清香型、米香型、酱香型、药香型、馥郁香型等。
3. 技术要求
- 原料要求:必须使用纯粮(如高粱、小麦、大米、玉米、糯米等),不得使用其他原料。
- 生产过程要求:必须采用固态发酵、液态发酵或固液结合发酵工艺,不得使用添加剂。
- 卫生要求:不得检出致病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有害物质。
- 安全要求:不得检出有毒物质(如铅、汞、砷、镉、铬等)。
- 感官要求:包括颜色、香气、滋味、酒花、杂质等。
4. 检验方法
- 检验方法包括物理指标、化学指标、微生物指标、感官指标等,具体方法按《白酒工业术语》(GB/T 10781)等标准执行。
四、生产流程
- 原料处理:粉碎、蒸煮、冷却、陈化。
- 发酵:固态发酵或液态发酵。
- 蒸馏:蒸馏取酒。
- 陈酿:陈酿期不少于1年(不同香型可能有不同要求)。
- 勾调:根据酒度、香型、口感等进行勾调。
- 包装:符合GB/T 19125标准。
五、卫生与安全
- 卫生指标:不得检出大肠杆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致病菌。
- 安全指标:不得检出铅、汞、砷、镉、铬等有毒物质。
六、检验与检测
- 检验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检测项目包括:
- 酒度
- 香型
- 酒精度
- 酒花
- 杂质
- 有毒物质
- 微生物
- 感官指标等
七、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 标志:应标注产品名称、规格、酒度、香型、生产日期、生产批号、厂名、厂址、产品标准号等。
- 包装:应符合GB/T 19125标准,包装材料应无毒、无害。
- 运输:应避免阳光直射、高温、潮湿等。
- 储存: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
八、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纯粮酿造白酒的生产、检验、销售和使用。
九、标准实施与监督
- 本标准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 企业应严格执行本标准,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参考资料
- 《GB/T 20821-2011 纯粮酿造白酒》
- 《白酒工业术语》(GB/T 10781)
- 《白酒质量标准》(GB/T 20821-2011)
如需了解具体某类白酒(如浓香型、清香型等)的技术要求,可进一步说明,我可提供更详细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