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 一次组织生活会,具体时间由党支部根据工作安排确定。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
第三十一条: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 一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六个星期日之前,具体时间由党支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说明:
- 组织生活会通常包括民主评议党员、批评与自我批评等环节。
- 党支部应当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合理安排会议时间,确保会议实效。
- 对于流动党员、未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应通过线上方式组织学习和讨论。
总结:
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具体时间由支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