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是“残疾人联合会”的简称,是中国残疾人事业的政府职能部门,属于政府机构,其性质属于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但具有政府职能。
具体性质说明:
-
政府机构:
- 残联是国家民政部门下属的事业单位,接受国家民政部和地方政府的领导,负责残疾人事业的规划、实施和监督。
- 残联在国家政策指导下,承担残疾人服务、权益保障、就业促进、康复服务等职能。
-
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 残联在开展工作时,主要依靠社会捐赠、志愿服务和政府拨款,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质。
- 它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以服务残疾人、促进社会公平为宗旨。
-
法律地位:
- 残联是《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残疾人组织”,具有法律地位。
- 残联的工作人员依法享有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
总结:
残联是政府下属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在政府领导下开展残疾人事业相关工作,具有法律地位和政府职能,是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关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