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明确了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以下是《党章》中关于党员权利和义务的主要内容:
一、党员的权利(共1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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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党的会议和选举
- 参加党的有关会议,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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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 参加党的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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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 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有权向党组织提出建议和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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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党的领导干部
- 监督党的领导干部的言行,有权对党的领导干部提出批评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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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党的决议和政策表示同意或不同意
- 对党的决议和政策表示同意或不同意,有权按照规定程序提出不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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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发表意见
- 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发表意见,参加党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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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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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党的纪律进行检举和控告
- 有权检举和控告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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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党的纪律处分
- 有接受党组织的纪律处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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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党的组织的关怀和帮助
- 有权获得党的组织的关怀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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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 有权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的教育和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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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 有权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二、党员的义务(共1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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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和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 深入学习和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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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党的决议和命令
- 严格执行党的决议和命令,服从组织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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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党的纪律
- 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定,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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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切联系群众
- 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听取群众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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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 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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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 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反对一切派别活动和宗派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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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扬社会主义道德
- 发扬社会主义道德,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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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
- 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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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
- 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努力改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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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 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其他说明
- 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党员必须在权利和义务之间保持平衡。
- 党员的义务是党员必须履行的,权利是党员可以行使的。
- 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体现,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基础。
四、总结
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是党的组织和纪律的重要内容。党员必须履行义务,才能更好地行使权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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