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权利与义务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是党员在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中应履行的基本职责和享有权利。以下是党员权利与义务的主要内容:
一、党员的权利(共1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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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党的会议和选举
- 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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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 有接受党的教育、培训、考察和审查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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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 有权向党组织提出建议、批评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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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党的讨论和决定
- 有参加党的讨论和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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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党的决议和政策提出意见
- 有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提出建议、批评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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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
- 有权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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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党的组织的关怀和帮助
- 有获得党的组织的关怀和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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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党的纪律处分提出建议
- 有权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行为提出建议、批评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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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党内职务和待遇
- 有获得党内职务和待遇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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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 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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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
- 有获得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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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党的政策和决议的执行
- 有执行党的政策和决议的义务。
二、党员的义务(共8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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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和宣传马克思主义理论
- 需要认真学习和宣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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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党的章程和纪律
- 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章程和纪律,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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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党的决议和命令
- 必须执行党的决议和命令,服从组织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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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 必须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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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切联系群众
- 必须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听取群众意见,为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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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评和自我批评
- 必须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改正错误,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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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 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反对一切派别活动和小集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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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党的监督
- 必须接受党的监督,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三、党员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权利是义务的保障,义务是权利的实现基础。党员必须在行使权利的同时,履行相应的义务,以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先进性。
四、重要说明
- 权利与义务的平衡: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不能只讲权利不讲义务,也不能只讲义务不讲权利。
- 权利的行使:党员行使权利时,必须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不得滥用权利。
- 义务的履行:党员必须认真履行义务,维护党的形象和权威。
如需了解具体条款的详细内容,可参考《中国共产党章程》第1章至第10章,或查阅相关党内法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