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图管理条例》的规定,出版地图需要经过一定的审核程序,具体流程如下:
一、送审单位
1. 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如果地图是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出版的,应当向其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简称“测绘主管部门”)送审。
2.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如果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出版的地图,应当向其所在地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送审。
二、送审材料
根据《地图管理条例》和《地图审核管理办法》的要求,送审材料通常包括:
- 地图本身(纸质或电子版)
- 地图说明(图说)(包括图例、注释、文字说明等)
- 地图编制单位资质证明
- 地图审核申请表
- 其他相关材料(如版权证明、使用许可等)
三、审核流程
- 初审:测绘主管部门对地图内容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是否符合地图编制规范。
- 复审:对涉及国家主权、领土、政治、军事等敏感内容的地图,可能需要专家评审或专项审核。
- 审批:审核通过后,由测绘主管部门出具《地图审核意见书》或《地图出版审核意见》。
四、审核要求
- 出版地图必须经过合法、合规、规范的审核流程。
- 地图内容不得含有歪曲事实、煽动对立、散布谣言、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尊严、宗教信仰等内容。
- 地图必须标明国家标准的图例、注释、比例尺、坐标系统等。
- 地图应标注国家法定的行政区划、地理名称、地名、地标等。
五、送审方式
- 纸质送审:可直接邮寄或送交测绘主管部门。
- 电子送审:可通过网络平台提交电子版材料。
六、法律责任
根据《地图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未经审核出版地图或出版违法地图的,将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总结
| 送审单位 | 送审材料 | 审核流程 | 审核内容 |
|---|---|---|---|
| 县级以上测绘主管部门 | 地图、图说、资质证明、申请表等 | 初审、复审、审批 | 是否符合地图编制规范、是否涉及敏感内容 |
如需具体操作流程或模板,可参考《地图审核管理办法》或联系当地测绘主管部门获取详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