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按照党章规定,由党的委员会决定。”这是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关于组织纪律的规定,体现了党对组织工作的严格要求。
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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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新组织:
- 任何新党组织的成立,必须由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 新组织的设立需符合党章规定的程序,包括选举产生领导机构、制定章程等。
- 新组织的成立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确保党的领导和组织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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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原有组织:
- 撤销原有组织(如党支部、党总支等)需由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 撤销组织时需做好组织关系的转移和党员的妥善安排,确保党员的合法权益。
- 撤销组织的决定需严格遵循党章和党内法规,确保程序合法、程序正确。
总结:
- 成立新组织:必须由上级党委批准,符合党章规定。
- 撤销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委批准,确保程序合法。
- 纪律要求:任何组织的设立或撤销都必须严格遵守党章,确保党的组织体系的统一和严密。
这一规定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组织工作的高度重视,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战斗力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