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办理部门,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是在国家新闻出版署(现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后又整合为国家新闻出版署),具体来说是:
一、办理部门:
- 国家新闻出版署(现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该部门负责全国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等经营活动的审批和管理。
二、办理依据:
根据《出版物印刷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6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办理依据包括:
- 《出版物印刷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 《印刷业管理条例》
- 《出版物印刷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版)
三、办理流程(简要):
- 申请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印刷设备清单、印刷场所证明等。
- 申请提交:向所在地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或其下属的地方新闻出版局提交申请。
- 审核审批:相关部门审核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
- 领取许可证:通过邮寄或现场领取出版物印刷经营许可证。
四、办理地点:
-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景山前街4号。
- 地方新闻出版局: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一般在县级市或地级市。
五、注意事项:
- 申请前需确保企业具备合法的印刷设备和场所。
- 申请后需定期进行许可证的年检。
- 需注意许可证的有效期和变更手续。
总结: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办理部门是国家新闻出版署或其下属的各级新闻出版局。
如需具体办理流程或材料清单,建议访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官网或联系当地新闻出版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