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税务师事务所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和程序,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1. 主体资格
- 须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 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如企业、事业单位等)。
- 须具备独立的财务和税务核算能力。
2. 执业人员要求
- 须有至少 1名执业税务师(注册税务师)。
- 须有 3名以上具备税务师资格的执业人员(可为兼职或专职)。
- 须有 5名以上具有税务师资格的执业人员(如需设立合伙企业)。
3. 执业场所
- 须有固定的执业场所,具备基本的办公设施。
- 须有符合税务机关要求的办公场地。
4. 执业范围
- 须具备税务代理、税务咨询、税务筹划、税务审查等业务范围。
- 须具备税务师资格,能够依法开展税务代理业务。
二、设立程序
1. 申请设立
- 向所在地的 国家税务总局 或 地方税务局 提交设立申请。
- 提交材料包括:
- 申请设立税务师事务所的申请书;
- 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证明;
- 税务师资格证书及执业人员名单;
- 执业场所证明;
- 业务范围说明;
- 其他相关材料。
2. 审核与批准
- 税务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 审核通过后,予以批准设立税务师事务所。
3. 登记注册
- 根据《税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税务师事务所需在 国家税务总局 登记注册。
- 登记注册后,取得 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执业要求
1. 执业人员资格
- 执业人员必须具备 注册税务师 资格。
- 执业人员须为 专职 或 兼职,不得从事其他与税务代理无关的工作。
2. 执业范围
- 须依法开展 税务代理、税务咨询、税务筹划、税务审查 等业务。
- 须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税务机关的管理规定。
3. 执业行为规范
- 须遵守税务师职业道德规范。
- 须保守客户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客户信息。
- 须依法纳税,不得从事非法税务活动。
四、其他要求
1. 税务登记
- 设立税务师事务所后,须依法办理 税务登记,领取 税务登记证。
2. 年检与报告
- 每年需进行 税务师事务所年度检查,提交年度报告。
- 须按时申报纳税,遵守税务机关的管理要求。
五、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税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4号)
- 《注册税务师执业规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4号)
六、注意事项
- 税务师事务所不得从事 非法税务活动,如偷税、逃税等。
- 执业人员不得同时在多个税务师事务所执业。
- 税务师事务所不得从事 代理税务行政许可、税务登记 等行政事务。
如需了解具体流程、材料清单或地方税务局的特殊要求,建议咨询当地税务局或专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