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艺志愿者协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召开,需遵循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确保会议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民主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规定,中国文艺志愿者协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召开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会议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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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的性质
中国文艺志愿者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是代表中国文艺志愿者协会全体成员召开的会议,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
会议的职权
会议的主要职权包括:- 听取和审议协会工作报告;
- 选举产生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 通过协会章程、章程修正案;
- 制定或修订协会的规章制度;
- 决定协会的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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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的组织形式
会议应由协会的上级党组织(如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国共产党中央文化工作委员会等)或协会的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召开,确保会议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二、会议的组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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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的筹备
- 由协会的上级党组织或主管部门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
- 选举委员会或组织部门负责会议的筹备工作,包括制定会议议程、确定会议时间、地点、代表资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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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的召开
- 会议应由协会的上级党组织或主管部门主持;
- 会议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确保代表的广泛性和民主性;
- 会议应有正式的会议记录和决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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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的决议
- 会议应形成正式的决议,包括工作报告、选举结果、章程修改等内容;
- 决议须由出席会议的代表以举手或投票方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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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的闭会
- 会议结束后,应由会议主持人或组织委员会负责整理会议材料,形成会议纪要;
- 会议纪要应报上级党组织或主管部门备案。
三、会议的纪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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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资格
- 代表应是协会会员,且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资格;
- 代表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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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纪律
- 代表应遵守会议纪律,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 会议期间应保持会场秩序,不得擅自发言、讨论或干扰会议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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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监督
- 会议应接受上级党组织或主管部门的监督;
- 会议的组织、主持、记录、决议等应有专人负责,确保程序合法、内容真实。
四、会议的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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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成果的落实
- 会议形成的决议、选举结果、章程修改等应由协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负责落实;
- 会议形成的文件应按规定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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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的宣传与总结
- 会议成果应通过协会的官方渠道进行宣传,扩大协会的影响力;
- 会议总结应形成报告,报上级党组织或主管部门备案。
五、其他注意事项
- 中国文艺志愿者协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群众组织,其活动应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
- 会议的召开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确保会议的民主性和权威性。
- 会议的组织和执行应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
如需了解具体会议的组织程序、代表资格、选举规则等细节,建议参考《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国文艺志愿者协会章程》等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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