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巡视期间,经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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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巡视工作:根据巡视任务,对被巡视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了解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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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汇报:向被巡视单位党组织负责人通报巡视情况,听取其对巡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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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提醒: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提醒,督促其改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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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检查:对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如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重大决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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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整改意见:根据巡视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被巡视单位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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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向被巡视单位反馈巡视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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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问责:对巡视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依规依纪依法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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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提升:巡视结束后,总结巡视成果,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注意事项:
- 必须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和巡视工作纪律,确保巡视工作公正、廉洁、规范。
- 对被巡视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要进行跟踪督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 对巡视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要依规依纪依法处理,绝不姑息。
总之,巡视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确保巡视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