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规定的“直系亲属”是指与职工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 直系亲属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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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
- 父母是职工的直系亲属,包括生父母、养父母(若已形成抚养关系)和继父母(若已形成抚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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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
- 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若已形成抚养关系)和继子女(若已形成抚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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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职工与配偶之间有婚姻关系的,属于直系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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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母、外祖父母
- 若职工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之间有长期扶养关系,也属于直系亲属。
❌ 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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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
- 职工与兄弟姐妹之间没有直接血缘关系,不属于直系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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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伯、舅、姨、姑等旁系亲属
- 与职工有血缘关系但不是直系亲属的亲属,如叔、伯、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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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亲属
- 如养父母、继父母等,除非已经形成抚养关系,否则不属于直系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