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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网络传播权名词解释

时间:2026-04-01 14:32:49

信息网络传播权著作权法中的一项重要权利,指著作权人(即作品的创作者或合法授权人)在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前提下,通过信息网络(如互联网、卫星传播等)向公众提供作品,并以**传播、复制、展示等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权利

一、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法律依据

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

  • 《著作权法》第24条明确规定了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归属。
  • 该条款指出,著作权人有权在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前提下,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

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内涵

  1. 主体

    • 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人作品的著作权人,包括作者、合法授权人等。
  2. 客体

    • 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客体作品,包括文字、图像、音乐、视频、音频等。
  3. 内容

    • 信息网络传播权包括复制、展示、传播行为
    • 不包括**以营利为目的的复制、传播,如在线视频平台付费下载会员订阅**等。
  4. 方式

    • 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方式通过信息网络(如互联网、卫星、广播等)进行传播。
  5. 目的

    • 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目的向公众提供作品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法律保护范围

  • 复制权:将作品复制到信息网络中。
  • 传播权: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作品。
  • 展示权:在信息网络上展示作品。
  • 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传播权、展示权综合体现

四、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法律保护期限

  • 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期限与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一致,即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
  • 在信息网络环境下,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期限可能更短,具体取决于各国法律的规定。

五、信息网络传播权的限制

  1. 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不得用于以营利为目的的传播行为。
  2. 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隐私权等。
  3. 不得侵犯公共利益:如传播淫秽、暴力、恐怖等违法内容。

六、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法律意义

  • 信息网络传播权是著作权保护的重要延伸,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获取信息权
  • 网络时代,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尤为重要,是数字版权管理(DMC)的重要内容。

总结

项目 内容
主体 作品的著作权人
客体 作品(文字、图像、音乐、视频等)
内容 复制、传播、展示
目的 不以营利为目的,向公众提供作品
方式 信息网络(如互联网、卫星、广播)
保护期限 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
法律意义 保障公众获取信息权,推动文化发展

如需进一步了解信息网络传播权在不同国家的法律适用或具体案例,可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