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固定资产不得计入折旧扣除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不得抵扣的固定资产
1. 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
- 定义:已经计提完折旧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 处理:即使该资产仍然可以使用,也不再允许计提折旧。
2. 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 定义:在使用过程中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 处理: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3. 已达到使用年限但未达到报废标准的固定资产
- 定义:虽然使用年限已到,但未达到报废标准的固定资产。
- 处理:仍可计提折旧,但需按使用年限计提。
二、不得计算折旧的固定资产
1.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
- 定义: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如自建厂房、办公楼等)。
- 处理:在完工后,按成本进行核算,不得在当期计提折旧。
2.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 定义:企业租入的固定资产(如租入的设备、厂房等)。
- 处理:不得计算折旧,但可以摊销租赁费。
3.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 定义:企业租出的固定资产(如出租的设备)。
- 处理:不得计算折旧,但可以摊销租赁费。
4. 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
- 定义: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如计提了减值损失的资产)。
- 处理:不得计算折旧,但可以按减值后的账面价值继续计提减值。
三、其他不得计算折旧的项目
1. 土地使用权
- 定义:企业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如土地使用权证)。
- 处理:不得计算折旧,但可以摊销土地使用权的费用。
2. 无形资产
- 定义: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 处理:不得计算折旧,但可以摊销无形资产的费用。
四、企业所得税法规定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14条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4条的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直接相关的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应当准确计算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并按照税法规定进行扣除。
总结:不得计入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 类型 | 说明 |
|---|---|
| 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 | 不再计提折旧 |
| 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 不再计提折旧 |
| 已达到使用年限但未达到报废标准的固定资产 | 可计提折旧 |
|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 | 不得计提折旧 |
|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 不得计提折旧 |
|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 不得计提折旧 |
| 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 | 不得计提折旧 |
| 土地使用权 | 不得计提折旧 |
| 无形资产 | 不得计提折旧 |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政策或企业实际操作中的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税务师或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