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提出的重要战略任务,其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基于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发展规律的理论,结合中国实际,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提出的一系列重要理念和方针。以下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遵循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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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 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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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人为本
- 尊重人的主体地位,关注人的全面发展,强调人的价值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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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科学发展观
-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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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 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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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法治
- 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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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正义
- 坚持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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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友爱
- 建立诚信社会,促进社会成员之间的互信互助,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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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满活力
- 建设充满活力的社会,激发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社会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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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定有序
- 建立安定有序的社会秩序,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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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 坚持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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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共享
- 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共享、人人受益的社会,实现共同富裕。
三、实践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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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
-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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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社会建设和公共服务
- 加强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保障人民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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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治建设
- 建设法治社会,完善法治体系,维护法律权威,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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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培育良好的社会风尚。
总结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任务,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其核心是“以人为本”,其根本是“科学发展”,其关键在“民主法治”,其保障是“共同富裕”。在这一过程中,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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