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是行政机关,属于国务院的组成部门,是国家财政资金的监督机关,负责对国家财政预算执行、政府投资、政府采购等进行审计监督。
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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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
审计署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属于行政机关,具有行政职权,依法对国家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
职能:
审计署的主要职责包括:- 对中央和地方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以及各项财政收入、支出进行审计;
- 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行审计;
- 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审计;
- 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 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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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地位:
审计署的设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其设立和运行受国务院的领导,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
与其他机关的关系:
审计署与监察机关(如国家监察委员会)、司法机关(如法院、检察院)在职责上有所区别,但都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共同履行国家治理职能。
总结:
审计署是行政机关,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负责国家财政资金的审计监督工作,具有行政职权和法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