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推动社会和谐稳定而组织开展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法治行动。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
打击非法集资、非法经营、非法放贷等经济犯罪
- 拆除非法“套路贷”“软暴力”“黑社会性质组织”等非法经济活动。
- 依法打击“保护伞”“关系网”等腐败行为。
-
打击“村霸”“镇霸”“街霸”等基层黑恶势力
- 针对农村、社区、乡镇等基层领域,打击以宗族、家族、宗教势力为纽带的黑恶势力。
- 依法取缔“村霸”“镇霸”“街霸”等破坏基层秩序的黑恶势力。
-
打击“保护伞”“关系网”等腐败行为
- 依法查处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 依法查处“保护伞”背后的腐败行为。
二、整治社会治安乱点
-
整治“黄赌毒”“盗抢骗”“拐卖”等突出治安问题
- 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开展专项整治。
- 依法取缔“地下赌场”“地下酒吧”“非法集会”等治安乱点。
-
整治“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
- 依法查处以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实施违法犯罪的组织。
- 依法打击“村霸”“镇霸”“街霸”等基层黑恶势力。
三、维护群众利益和合法权益
-
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依法打击暴力恐怖、杀人、抢劫、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
- 依法打击“软暴力”“恐吓”“滋扰”等非暴力但具有伤害性的犯罪行为。
-
保障群众正常生活秩序
- 依法打击“黑中介”“黑出租”“黑物业”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非法活动。
- 依法打击“套路贷”“非法放贷”“非法集资”等金融犯罪。
四、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
-
加强基层社会治理
- 推动“法治乡村”“法治社区”建设。
- 强化基层政权组织的法治建设,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
推动“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相结合
- 依法查处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
- 依法查处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党员干部。
五、长效机制建设
-
建立常态化扫黑除恶机制
- 建立“打伞破网”长效机制,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
- 建立“扫黑除恶”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 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增强群众识别和防范黑恶势力的能力。
六、依法治理“黑社会性质组织”
- 依法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
- 依法认定具有“组织、领导、控制”等特征的黑恶势力组织。
- 依法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成员。
七、依法打击“恶势力犯罪集团”
- 依法认定“恶势力犯罪集团”
- 依法认定具有“经常性违法犯罪”“组织性、团伙性”特征的犯罪集团。
- 依法打击“恶势力犯罪集团”及其成员。
八、依法打击“软暴力”“灰黑产业链”等新型犯罪
- 打击“软暴力”“灰黑产业链”等新型犯罪
- 依法打击以“软暴力”“滋扰”“恐吓”等手段实施的犯罪行为。
- 依法打击“非法经营”“非法集资”“非法网络信息传播”等新型犯罪。
九、依法打击“保护伞”“关系网”等腐败行为
- 依法查处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 依法查处“保护伞”背后的腐败行为。
- 依法查处“关系网”背后的腐败行为。
十、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制度化
-
坚持“打伞破网”“打财断血”
- 依法查处黑恶势力的经济犯罪、财产犯罪。
- 依法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
推动“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反有组织犯罪”相结合
- 建立“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反有组织犯罪”联动机制。
总结: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复杂性的工作,涉及法律、政治、经济、社会等多个领域。其核心目标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打伞破网、打财断血、打非断链”三大目标。
如需了解具体案例或政策文件,可查阅国家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官方发布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