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密违法行为处分建议办法》是国家保密局为规范保密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维护国家秘密安全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该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对违反保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依法调查、处理,并提出处分建议。
以下为《保密违法行为处分建议办法》的核心内容(原文节选):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秘密的保护、保密违法行为的查处、处分建议的提出和处理。
二、保密违法行为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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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保密法律法规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 未经批准擅自泄露国家秘密;
- 未履行保密义务,导致国家秘密被泄露;
- 未按规定采取保密措施,造成国家秘密被窃取、泄露;
- 未按规定进行保密检查、整改;
- 其他违反保密法律法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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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三、处分建议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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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程序:
- 保密部门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
- 调查结束后,提出处分建议;
- 处分建议应包括违法事实、处理意见、依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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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建议的类型:
- 警告;
- 记过;
- 记大过;
- 降级;
- 撤职;
- 开除;
- 其他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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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出单位:
- 由保密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等依法提出处分建议。
四、处分建议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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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交:
- 处分建议应书面提交给单位负责人或相关领导;
- 由单位负责人决定是否采纳处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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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
- 采纳处分建议的,应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 不采纳的,应说明理由。
五、监督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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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机制:
- 保密部门对处分建议的提出、处理进行监督;
- 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处分建议的处理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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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追究:
- 对失职、渎职行为进行追责;
- 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处分建议的处理进行责任追究。
六、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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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宣传教育:
- 加强保密宣传教育,提高保密意识;
- 通过培训、考核等方式提升相关人员的保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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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检查:
- 定期开展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 对重大问题进行通报和处理。
七、附则
- 本办法由国家保密局负责解释;
- 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如需完整原文,可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保密局发布的《保密违法行为处分建议办法》正式文件。
如需帮助查找具体条款或全文,可进一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