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有 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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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个省
- 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重庆、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云南、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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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自治区
- 吉林、辽宁、黑龙江、内蒙古、广西(注:广西是自治区,但有时也被视为省份,需根据具体语境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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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直辖市
-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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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特别行政区
- 澳门特别行政区
- 香港特别行政区
说明:
- 省:通常指省级行政区,如北京、江苏等。
- 自治区:如内蒙古、广西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自治区域。
- 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是省级行政区。
- 特别行政区:澳门、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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