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种形态”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重要党内监督体系理念,用于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这一概念是在2016年1月提出的,具体是在中央纪委十三届四中全会上,习近平在讲话中首次提出。
四种形态的全称:
- 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平淡化、娱乐化、庸懒散拖现象
- 违反党的组织原则的违纪行为
- 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
- 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行为
重要意义:
- 通过“四种形态”层层递进、由浅入深,体现了“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原则。
- 强调“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小错酿大祸,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总结:
四种形态是在2016年1月提出的,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思想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