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象征性旗帜,由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崔世安于2004年12月1日颁布。区旗的图案由以下部分组成:
- 背景:深蓝色背景,象征澳门的海洋环境和稳定。
- 图案:中央为一只白鸽,象征和平与希望;白鸽周围环绕着黑色的环形纹饰,象征澳门的地理特征和历史。
- 颜色:白鸽的羽毛为白色,象征纯洁与和平;环形纹饰为黑色,象征澳门的自然环境和历史背景。
区旗的设计体现了澳门作为特别行政区的主权归属、文化特色和历史背景,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重要象征之一。
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象征性旗帜,由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崔世安于2004年12月1日颁布。区旗的图案由以下部分组成:
区旗的设计体现了澳门作为特别行政区的主权归属、文化特色和历史背景,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重要象征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