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共产党党内,党员在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以下权利:
一、表决权
- 处分期间,党员不能参加党的会议,不能选举和被选举。
- 不能行使表决权,包括对党内重大事项的表决。
二、选举权
- 处分期间,党员不能参加党内选举,包括:
- 选举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
- 选举党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
- 选举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等
三、被选举权
- 处分期间,党员不能被选举为党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等。
四、表决权(重复说明)
- 处分期间,党员不能参与对党内重大事项的表决。
五、表决权(再次说明)
- 处分期间,党员不能参与对党内重要决议的表决。
六、担任党内职务的权利
- 处分期间,党员不能担任党内任何职务,包括:
- 党的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
- 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
- 党的基层组织负责人等
七、参与党内事务的决策权
- 处分期间,党员不能参与党内重要事务的决策和讨论。
八、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 处分期间,党员不能提出建议和批评,不能参与党内事务的讨论。
九、申诉和控告权
- 处分期间,党员不能提出申诉和控告,不能对处分提出异议。
十、其他权利
- 处分期间,党员不能参与党内活动,包括:
- 不能参加党的组织活动
- 不能参与党的重要会议
- 不能参与党的重要工作
总结
在留党察看处分期间,党员丧失了全部的党内权利,包括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利等。
如需进一步了解《中国共产党党内处分条例》中关于留党察看处分的具体规定,可以查阅《中国共产党党内处分条例》(2018年版)或相关党内法规。